济南5月30日电 (记者 梁犇)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30日对外通报称,该省2017年未成年犯罪人数出现回升,共1671人,且存在心理问题的未成年犯罪人数量逐年增加。为此,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特聘10名心理专家,探索建立心理干预工作对接机制。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韩芳丽当天通报了该省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特点及全省少年审判心理干预机制的运行情况。
据韩芳丽介绍,自2008年以来,山东未成年犯罪人数持续走低,2014年至2016年,分别下降15.99%、28.96%。2017年,未成年犯罪人数为1671人,比上一年增长23.81%。
“山东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呈现出在校学生犯罪人数下降、未成年人犯罪低龄化特征减弱等新特点。”韩芳丽说,存在心理问题的未成年犯罪人数量逐年增加。近年来,盗窃、抢劫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大幅下降,而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犯罪案件所占比例大幅上升。在审判实践中发现,这些案件多因未成年人存在焦虑、抑郁等情绪障碍或边缘性人格倾向,不能与他人友好交流、正确处理纠纷所致。
记者采访获悉,未成年人心理干预是中国刑事诉讼法确立的一项特色少年司法制度。目前,山东省有200余名少审法官具有三级以上心理咨询师资格,20%的少年法庭设置了专门的心理咨询室并聘请了专业的心理咨询师团队。
“在少年司法实践中,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的心理干预,可以消除其焦虑对抗情绪,还可以矫正未成年被告人的心理使其回归正轨,增强社会适应能力,从而避免重新犯罪。”韩芳丽称,为此,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探索建立特聘专家制度,制定详细具体、规范可行的工作办法。
当天还举行了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首批特聘心理专家聘任仪式,该院向山东心理学会推荐的10名专家代表颁发证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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