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5月24日电 (记者 孙自法)中国卫星导航系统管理办公室总工程师张春领24日指出,应加速《中华人民共和国卫星导航条例》立法工作,确立北斗系统作为国家信息基础设施的法律地位。
3月30日,北京时间凌晨1时56分,中国在西昌卫星发射中心用长征三号乙运载火箭(及远征一号上面级),以“一箭双星”方式成功发射第三十、三十一颗北斗导航卫星。西昌卫星发射中心供图 发 梁珂岩 摄第九届中国卫星导航学术年会当天在哈尔滨举办应用产业化论坛,张春领做题为“北斗应用推广与产业化形势与思考”的报告时发出上述呼吁。
他表示,要联合相关主管部门和优势院校,组织法学界、卫星导航领域专家和学者,统筹协调,共同推进,加速中国卫星导航条例立法,以确立北斗系统作为国家信息基础设施的法律地位,进一步规范北斗系统建设、管理和应用,保护北斗基础设施设备和频率资源,保障北斗系统运行安全,推动北斗系统在国民经济各领域的应用和推广。
张春领介绍说,北斗系统在国家的政策法规建设方面,卫星导航条例2016年已正式纳入国务院立法计划,并列入中央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2018年工作要点和即将颁发的军民融合立法计划,目前完成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将规范国家卫星导航领域相关活动和工作。
同时,北斗卫星导航也已经纳入“一带一路”、战略性新兴产业规划、信息化发展战略纲要、“互联网+”“中国制造2025”等国家倡议与政策之中,将通过政策推动实现北斗与其他行业领域的融合发展。
张春领在报告中还提出,北斗是国家的基础设施,也是服务世界的公共产品,应发挥北斗卫星导航系统在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中的作用,结合国家“一带一路”倡议、东盟信息港规划以及高铁、核电出口等,全面推进北斗“走出去”,并加快北斗知识产权、标准的全球布局。(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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