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陪审员法》施行一月有余 相关细则将出台

《人民陪审员法》施行一月有余 相关细则将出台 4月27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举行闭幕会。会议表决通过了人民陪审员法。 记者 杜洋 摄

  《人民陪审员法》施行一月有余,最高法、司法部称将出台相关细则

  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正研究制定

  新京报讯 (记者王梦遥)自4月27日,《人民陪审员法》已通过并施行一个月有余。5月29日,最高法、司法部联合召开视频会议,研究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内该法的实施工作。记者从会上获悉,最高法和司法部均表态正在研究并将出台相关细则,保证人民陪审员从选任到履职的全面落地。

  人民陪审员制度已试点3年

  今年4月27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人民陪审员被称为不穿法袍的“法官”。根据法律规定,人民陪审员依法享有参加审判活动、独立发表意见、获得履职保障等权利。

  符合条件的公民如何成为人民陪审员,和法官一同审理相关案件?

  根据人民陪审员法规定,司法行政机关会同基层法院、公安机关,从辖区内的常住居民名单中随机抽选拟任命人民陪审员数5倍以上的人员作为候选人,对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征求候选人意见。

  之后,司法行政机关再会同基层法院,从通过资格审查的候选人名单中随机抽选确定人民陪审员人选,由基层法院院长提请同级人大常委会任命。

  从上述规定中可以看出,人民陪审员的选任过程不仅“随机”,而且涉及多个部门,需要统筹配合。

  2015年5月以来,最高法联合司法部在全国10个省份的50个地区进行了为期3年的人民陪审员试点。

  建立人民陪审员候选人信息库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说,针对司法实践中落实随机抽取难、影响案件正常排期开庭的情况,要进一步探索完善随机抽取工作机制。

  司法部部长傅政华在昨天的会上透露,目前司法部会同最高法、公安部正在研究制定《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办法》出台后,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研究制定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实施细则,按照人民法院的需求,分期分批、保质保量完成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工作,满足审判工作需要。

  傅政华说,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会同基层法院、公安机关,认真落实选任工作要求,严格开展资格审查,组织开展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要抓紧研发人民陪审员选任信息管理系统,通过信息系统实现两次随机抽选。要会同法院、公安机关开展人民陪审员候选人信息采集工作,建立人民陪审员候选人信息库。要加强信息数据共享,实现司法行政机关与人民法院、公安机关以及相关部门之间的信息互联共享。

  - 看点

  最高法将出细则保障人民陪审员安全

  从试点实践来看,一些地方还存在民众参与人民陪审员工作积极性不高的情况。对此,最高法下一步将出台相关细则,保障人民陪审员履职安全和权利,消除民众参与的后顾之忧。

  周强在部署会上说,要加强对人民陪审员的人身安全和住所安全保护,对报复陷害、侮辱诽谤、暴力侵害人民陪审员及其近亲属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下一步,最高法将就人民陪审员人身和住所安全保障出台相关细则,各级法院要切实抓好贯彻落实,加强对人民陪审员及其近亲属人身和住所安全的保护。

  此外,如果发现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期间,所在单位克扣或者变相克扣其工资、奖金及其他福利待遇的,法院应当根据《人民陪审员法》第二十九条,对相关情况进行审查核实后,及时向人民陪审员所在单位或者主管部门、上级部门提出纠正意见。

  记者注意到,《人民陪审员法》也对人民陪审员的参审补助作出重大调整,不再区分有无固定收入,统一了参审补助标准。最高法、司法部也将会同财政部尽快研究制定具体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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