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高院公布近五年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十大典型

  南昌5月29日电 (李韵涵 记者 王剑)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29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省法院少年法庭审判工作情况,披露该院近五年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十起典型案例,发布《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工作白皮书(2013年-2017年)》。

  记者注意到,在被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收录的十大典型案例中,包含了危害公共安全、性侵、校园霸凌、诈骗等不同种类的案件。

  在2014年的何某强奸案中,被告人何某利用中国好人网江西赣州分会工作人员的身份,接近5名被害人的家庭,并先后以帮忙办理低保、廉租房和贫困助学为名,将5名未满14周岁的被害人骗到宾馆实施奸淫。何某最终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工作白皮书》显示,2013年至2017年,江西全省法院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缓刑、管制和单处罚金等轻刑刑罚的未成年罪犯共5601名,免予刑事处罚的40名,轻刑、免刑率达93.64%,其中非监禁刑比例为31.72%,缓刑比例为26.74%。轻刑比例从2013年的90.76%逐年上升,到2017年的94.69%。

  5年来,未成年人重新犯罪人数共为96人,占比为1.59%,未成年罪犯再犯比例一直控制在低位。此外,在校学生的犯罪比例从2013年的12.51%,逐年下降至2017年的9.19%。

  近年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通过多种渠道,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普法宣传教育,指导制作了《关爱青少年成长自护教育系列漫画》。漫画手册图文并茂,将一个个短小的案例以漫画的形式进行表达,并附上法官寄语点评,简明实用。(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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