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最高法:三方面深化上合组织框架内司法合

  (青岛上合峰会)中国最高法:三方面深化上合组织框架内司法合作

  北京5月25日电 (记者 张素 马学玲)就深化上海合作组织框架内司法合作,中国首席大法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25日在北京提出三方面建议。

中国最高法:三方面深化上合组织框架内司法合 5月25日,第十三次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最高法院院长会议在北京开幕。图为开幕式现场。 记者 李慧思 摄

  第十三次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最高法院院长会议当日在北京举行。周强在会上说,随着上合组织成员国、观察员国、对话伙伴之间务实合作和人员往来不断密切,跨境民商事争端不断增多,各国均不同程度地遭到有组织跨境犯罪、恐怖主义、毒品犯罪、洗钱犯罪等侵害,特别是互联网和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给各国司法机关带来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

  就进一步加强司法交流合作,周强提出三点建议。首先是筑牢司法合作基础,秉持“上海精神”,努力开创上合组织成员国、观察员国、对话伙伴司法交流合作新局面。

  “我们赞赏上合组织的崇高目标,即加强组织内成员国之间的互信和睦邻关系。”印度最高法院大法官阿尔然·库马尔·西克里说,印度、巴基斯坦、阿富汗、中国等国家经历了数百年的贸易和文化交流,拥有相似的文化和历史,“实现协同和融合并非难事”。

  其次是完善司法合作机制。据介绍,本次会议以“深化上海合作组织框架内司法合作”为主题,设置了“打击暴恐、毒品、洗钱等犯罪涉及的法律适用问题和跨国司法合作”“跨境货物买卖合同的法律规则与司法实践”等议题。

  联合国安理会反恐怖主义委员会执行局执行主任米歇尔·科尼兹表示,长期以来,反恐执行局和上合组织就共同打击恐怖主义保持着良好的工作关系。接下来,双方将继续促进建立有效的刑事司法系统,夯实共同打击恐怖主义的基础。

  第三是拓展司法合作领域。周强指出,尤其是要主动顺应互联网发展带来的巨大机遇和挑战,加强网络司法工作,深入探索相关案件审理机制和诉讼规则,不断完善网络空间治理体系。

  中国已在浙江杭州成立全球首家互联网法院。周强说,中方将积极推动在电商平台较集中、涉网案件较多的地方增设互联网法院,积极构建涉互联网案件审理新模式,为国际网络空间治理和涉网案件依法处理作出有益探索。(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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