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公开的“二二八事件”史料及文卷。
世界是复杂的,历史也是复杂的。许多历史事件常常具有双重性或多重性。如果人们只看到其中一个方面,就很难掌握全貌;而当人们为了某一目的,有意突出、夸张、强调其中的一个方面时,事件的面貌往往就更难于认识。
“二二八事件”发生于上一世纪的台湾。多年来,人们对它的态度与感情大异,因之叙述与评价亦大异。今天,当我们重新审视这一曾经给台湾人民带来巨大伤痛的事件时,必须采取冷静、超脱的客观立场和严格的科学态度,远离一切狭隘的功利需要,还原历史本相,最大限度地追求历史的真实,建立对这一事件的真实可靠的论述。
“二二八事件”的抗暴自卫性质辨析
众所周知,“二二八事件”是起源于缉私员暴力执法与军警单位处理失当引起的民众运动。台湾光复后,行政长官公署成立烟酒专卖局,统制烟酒产销,禁止私制及进口。1947年2月27日下午,专卖局缉私人员叶德根等6人到台北南京西路太平町巡搜,查获小贩、寡妇林江迈贩卖私烟,林妇跪地苦苦哀乞,围观民众帮同求情,缉私人员不予理会,叶德根用枪管打破林妇头颅,以致鲜血直流,激起群众不满。缉私人员傅学通见势逃走,被人追拉,挣脱后即将子弹上膛,后又被人抱住,叶开枪,击中看闲路人陈文溪(当晚身亡)。群众愤而烧车,包围警察局、宪兵队,要求立即处决凶犯。
2月28日上午,《中外日报》记者周青、吴克泰所撰现场报道见报,发向全省。同日,台湾省政治协会等发起抗议。陈文溪系大流氓陈木荣之弟,因此,抗议活动一开始即有部分流氓参加。群众鸣锣罢市,包围并捣毁位于本町的专卖局台北分局。下午,群众四五百人游行,以“严惩杀人凶手”的横幅标语及“狮鼓”为前导,向行政长官公署请愿,冲击公署大门。其间,出现抢夺警卫枪支及开枪射击卫兵情况,卫兵还击,当场打死3人、打伤3人,逮捕6人。群众情绪更为激昂,在各处殴打外省人,同时进占位于台北公园内的广播电台,向全省广播,批判政府的贪污腐败,号召各地民众驱逐贪官污吏以求自存。3月1日,全台各地纷纷响应,从要求惩凶发展为政治抗争。
自1945年光复以来,群众对台湾国民党当局的施政本多不满。例如,在政治上,台湾与内地各省不同,实行行政长官公署制,集行政、军事、财政以至立法、司法诸权于长官一身,类似于日据时代的总督。在行政长官公署的官员中,外省人过多,台湾人过少,副处长以上官员仅有台民1人;全省简任官214人,本省人仅12人。在经济上,实行严格的统制,烟、酒、火柴等日用品均实行专卖,官办的专卖局、贸易局几乎垄断台湾的进出口贸易与工业的方方面面,企业家以及小本商人均遭束缚。这一时期,通货膨胀,物价高涨;粮价过高,失业严重,大批复原返乡的原台籍日本士兵就业无门。此外,官员贪污腐化,军队纪律不良。行政长官陈仪继承的是一个烂摊子,虽有心求治,也采取了开放舆论等开明措施,但刚愎自用,不明省情、民情。
凡此种种,都使台湾民众长期愤郁、压抑。当时,台湾民间有“五天五地”之说:即“惊天动地(盟军轰炸)、欢天喜地(台湾光复)、花天酒地(接收官员)、黑天暗地(暴政统治)、呼天唤地(物价飞涨)。其中后三个短语正反映出台湾人民的强烈不满。现在,由于缉私中的处理不当,这种愤懑终于找到突破口,群众的情绪就像长期运行地下的岩浆,一朝喷发了。
“二二八事件”中的非理性行为及其它多重性质辨析
可以看出,专卖局缉私人员的行为属于恃强凌弱的暴力执法,而台湾民众的行为则属于抗暴自卫和反对恶劣政治,有其正义性与合理性。但是,一旦群体性事件爆发,由于参加者人数多,成员复杂,自发性强,冲动性强,就很难要求每一个人,每一个步骤都中规中矩,合理合法。
无可否认,“二二八事件”中,有情绪性的打、砸、抢、烧等非理智行为,也有方向性的谬误。例如,将台湾民众和国民党台湾当局的矛盾当做本省人和外省人的矛盾,从而激起对外省人的普遍仇视。1947年2月27日下午,就有人张贴“打死中国人”的标语,高喊:“阿山(外省人)不讲理”、“猪仔太可恶”,“台湾人赶快出来报仇”等。1947年2月28日,更出现“打阿山”的号召,于是,在这种狭隘的地域主义、乡里主义情绪的支配下,对“外省人”的暴力行为不断发生。
关于当时外省人被惨杀、侮辱的状况,唐贤龙的《台湾事变内幕记》等书有几则触目惊心的记载,摘录如下:
03-05 来源:环球网
03-26 来源:中国航空报
05-26 来源:
08-10 来源: